綜合新華結婚社電 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《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從殯、葬、祭等方面,對黨員、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提出新要求。這是時隔30年後,中央再次就黨員節儉治喪、推動殯葬改革下發專門文件。
  1983年,中央辦公廳曾轉發民政部《關於共產黨員應簡辦喪事、帶頭實行火葬的報告》(以下簡稱債務整合《報告》)。
  回顧 30年前出台文件西裝治理大辦喪事
 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張世峰指出,近年來,伴隨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,殯葬改革遇到了一些新情況、新問題,違規土葬、濫占耕地、盲目攀比、重斂厚葬等問題信用貸款突出,個別黨員、幹部甚至是領導幹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、藉機斂財、修建大墓豪華墓,影響惡劣。
  1983年《報告》出台的背景與此類似。《報告》中稱,雖推行殯葬改革,但火化率低,而且舊的喪葬習俗有所恢復。早已絕跡或很少見到的封建迷信活動和大辦喪事的現象又活躍起來。在部分地區,僧道念經,披麻戴孝,揚幡招魂等現象又盛裝潢行了;在部分地區,喪事的規模越來越大,花錢越來越多,少者幾百元,多者上千元,甚至上萬元。這種情況使一些不願大辦喪事的群眾也被迫隨風就俗,以致有的因辦喪事而負債,個別的甚至傾家蕩產。《報告》指出,少數黨員甚至領導幹部帶頭大辦喪事。
  對比 30年前提出不舉行遺體告別儀式
  對比《意見》和《報告》可以發現,《意見》中的某些內容,其實在30年前就已提及,甚至規定得更為具體和嚴格。
  比如,《意見》規定,黨員、幹部去世後,“一般”不成立治喪機構,不召開追悼會。《報告》中則規定了例外情況:除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在國際國內有重大影響的同志外。《報告》還詳細規定,如因特殊情況確屬必須開追悼會的,規模要加以控制,以不超過二三百人為宜,追悼會的會場應力求簡樸。
  在遺體送別上,《意見》提出要嚴控遺體送別儀式規模,《報告》則提出,一般不舉行向遺體告別儀式。
  高級幹部一些老同志留下後事從簡遺囑
  1990年,中央向黨內轉發中央顧問委員會27位老同志《關於取消向遺體告別儀式的建議》。徐向前等老同志生前都留下後事從簡、不搞遺體告別、不開追悼會的遺囑。1991年,中共中央下發了《關於黨和國家高級幹部逝世後喪事改革的通知》。
  通知指出,黨和國家高級幹部逝世後,喪事也應從簡,不舉行遺體告別儀式,不開追悼會。還指出,逝世者的生平由組織負責撰寫。家屬、親友可以向組織提供有關情況,但不應干預。在殯葬方面,通知規定,除個別逝世者經中央批准按有關民族、宗教禮儀辦理喪事外,均實行火葬,骨灰安放在當地公墓,不另建骨灰存放點,不修墓建碑。
  通知還指出,只公佈逝世者的簡要生平。要特殊報道的,須經中央批准,並著重報道對逝世者生前業績、品德的緬懷。
  新觀察《意見》中出現的四個“首次”
  與30年相比,時過境遷。《意見》相比《報告》,出現了很多新內容。
 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張世峰指出,在對黨員、幹部推動殯葬改革的要求上,此次《意見》的亮點體現在四個“首次”,一是首次明確禁止黨員、幹部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、鋪張浪費和藉機斂財;二是首次規定了黨員、幹部要帶頭實行生態安葬,鼓勵去世後捐獻器官或遺體;三是首次要求黨員、幹部帶頭文明祭奠和低碳祭掃,積极參与社區公祭等現代追思活動,要求黨員、幹部帶領群眾逐步將祭掃轉移到精神傳承上;四是首次要求黨員、幹部不僅要帶頭示範,還要帶頭宣傳殯葬改革,教育和引導親屬、朋友和周圍群眾抵制陳規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動,有效勸阻不良治喪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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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老幹部們的身後待遇
  依據《關於共產黨員應簡辦喪事、帶頭實行火葬的報告》以及《關於黨和國家高級幹部逝世後喪事改革的通知》等相關規定,各部門、各地方也制定了老幹部們的“身後事”待遇。
  國家體育總局對局離退休幹部逝世的喪事規格進行了規定,如部級幹部逝世可在《人民日報》、《中國體育報》、體育總局網站上發消息,司局級幹部逝世只能在《中國體育報》、體育總局網站上發消息。
  青島則規定了不同級別幹部去世後,報紙刊登的具體內容。副市級(廳級)以上的離退休幹部(含參加長征的老紅軍)逝世後,《青島日報》登遺像和簡要生平;享受廳局級待遇的,《青島日報》登逝世消息和任職簡歷;享受廳局級醫療、乘車待遇和市直單位正副職(含相同職級的),《青島日報》只登逝世消息。
  在某些地方,生前級別還決定死後發佈消息能否免費。2009年,河北張家口2009年對離退休幹部逝世後刊發消息做出規定,地廳級幹部逝世後及離休幹部逝世後需刊發簡短消息的,按程序由張家口日報社負責免費刊發。地廳級以下退休幹部去世後需刊發訃告的,需付費刊登。
  不同級別的幹部,逝世後送花圈的規格也有區別。
  湖北隨州市2010年就規定,正廳級老幹部逝世後,“四大班子”以及所有市級部門和各區縣都敬獻花圈。而副廳級老幹部逝世後,“四大班子”的辦公室及各區縣不送花圈。
  福建省文化廳還規定,離退休的原正、副廳級幹部逝世後,文化廳可代省委、省人大、省政府、省委組織部、省委老幹部局、省公務員局送花圈;正副處級幹部逝世後,文化廳可代省委組織部、省委老幹部局、省公務員局送花圈。
  對於黨員離退休幹部,逝世後經黨組織同意,可在遺體或骨灰盒上覆蓋中國共產黨黨旗,但黨旗不得隨遺體火化或隨骨灰盒掩埋。
  (原標題:黨員幹部如何辦“身後事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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