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董事丁思揚涉嫌性賄賂3名黎巴嫩籍裁判。(新加坡《聯合早報》)
  中新網5月16日電 據新加坡《聯合早報》報道,新加坡一公司華裔董事涉嫌性賄賂三名黎巴嫩籍裁判,兩名邊裁服刑回國後聲稱自己是在壓力下認罪。為了駁斥兩人回國後錄下的口供書,控方申請傳召兩名證人。
  被告丁思揚(32歲,譯音)被判錶面罪名成立後選擇不親自答辯,不過他的代表律師上個月初向法庭提呈了兩名涉案邊裁阿裡艾德(33歲)和阿佈達拉(37歲)回國後、由一名黎巴嫩律師為他們錄下的口供書作為呈堂供證。
  兩名邊裁在口供書中聲稱他們沒有貪污,原本選擇抗辯,但是在開審前受到誤導才會決定認罪。這與他們接受貪污調查局調查時錄下的口供有所出入。他們也表示:“亞洲足球總會問我在新加坡時發生的事,我已經通過書面回覆,交代了事情的經過。”
  阿裡艾德和阿佈達拉並沒有出庭供證,不過負責審理此案的國家法院法官卓永昌認為,兩人可能成為辯方的重要證人,所以為了衡量這份口供書的重要性,批准傳召亞洲足球總會紀律理事會主席林家棟。
  不過法官覺得沒有必要再次傳召查案人員。也是執業律師的林家棟供證時透露,亞洲足總在兩名邊裁完成刑期回國之後對他們展開了紀律調查,為此足總要求他們通過書面解釋案發情況。兩人過後以英語回覆,寫下了事情的來龍去脈。
  控方申請將這兩封信件作為呈堂證據。兩名邊裁在信中提到,他們在新加坡時,有人安排女子到酒店房間為他們提供性服務。不過辯方律師唐志勤盤問林家棟時,質疑這兩封信的可信度,認為控方難以證明信件確實是兩名邊裁所寫。
  亞洲足總代表:求證不代表懷疑真實性
  律師也問林家棟,這兩份信由黎巴嫩足球協會代傳,若亞洲足總真的確定信是兩名邊裁所寫,那麼當控方詢問信件的真實性時,亞洲足總沒有必要再回頭向黎巴嫩足球協會求證。
  林家棟認為,求證不代表不相信信件的真實性,他只是盡了確認的責任。辯方在審訊時稱,丁思揚是因準備撰寫關於球賽操縱的書籍,才跟涉案的主裁判阿裡薩巴格(34歲)接觸。
  主裁判阿裡薩巴格和兩名邊裁去年認罪後,阿裡薩巴格被判坐牢六個月,另兩人則各坐牢三個月。隨著控辯雙方都已完成引證工作,法官將案件展期至7月1日裁決。(魏瑜嶙)  (原標題:新加坡華裔涉性賄賂三黎巴嫩裁判案續審 二人翻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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